项目背景
化妆品分类以生产工艺和成品状态为主要划分依据,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、膏霜乳液单元、粉单元、气雾剂及有机溶液单元、蜡基单元、牙膏单元和其他单元。《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》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分别是:育发、染发、烫发、脱毛、美乳、健美、除臭、祛斑(包括美白)和防晒9类化妆品。
检测标准
护发素漂洗型
QB/T 1975-2013
爽身粉、痱子粉
QB/T1859-2013
洗手液
QB/T 2654-2013
润肤油
GB/T 29990 2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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